我这个人很懒,非常的懒,我不爱学习,讨厌学习,或者说,我讨厌浪费脑细胞去面对那些生涩的汉字和数学定理,有这种时间,我宁愿去睡一觉或者去公司的练习室多练会舞蹈。//百度搜索:看小说//
写日记对我而言是做梦才会干的事情,不因为别的,只是嫌这项工作太累而已,出道多长时间了,连个像样的假期都没放过,哪有时间写这玩意?可人这辈子都会犯傻那么几次,我知道我不聪明,所以竟然开始喜欢写起了日记。
每天通告表演,其余的时间我应该泡在咖啡厅或者美容,可我偏偏冒出了个荒唐的念头,写日记,真是件有趣的事情。
第四百天,整整四百天,有时候是笔记本,有时候是电脑,我终归是坚持了下来,至于到底是为什么,其实,很多事情根本没有原因不是吗?
我讨厌直视内心,这样会看见一个赤裸裸的自己,没有遮掩,没有保护,我会很怕,很想有个人能来保护,之前有,但是丢了,以后可能还会有,我希望那一天早点来,我很坚强,对的,我很坚强。
又是新的一天,加油吧。
娟秀的英文落在笔记本上,郑秀妍写完了最后一句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起了写日记的习惯,大概有一年,又或者还要多一点,不管怎么说,原本不好看的英文,也写出了那么一点点属于自己的味道。
郑秀妍不喜欢用韩文,对她而言那些方块字实在太浪费力气和笔墨。记录下一天的点点滴滴,有时候很多。有时候只有几段,有时候可能就只有一句话,除了坚持七年练习生以外,郑秀妍不记得自己还对别的事情如此执着过。
“你现在当职业作家我想都是件不错的事情了吧?”赵胜景端着两杯咖啡走进了庭院,不远处,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在认真的拆解着一只恐龙玩具,昔日的那些人,如今又全都变了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