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劝我去信基督,还说死后如果才发现有基督,那么不能上天堂是多么可悲。我想,如果真的有,那么按照基督的教义,好象应该是万物平等的吧,如果对不相信的它的人给予不同的待遇,那这个基督也太小气了一些;为了生前犯的错误而付钱赎罪,如果什么错误都是能用钱来弥补的,那人连承担错误的勇气-人格-都没有了,这是在变相鼓励犯错误啊。
其实基督最大的作用,也许是联合一帮人,用这帮人的合力来做事。在中国,贫穷的老百姓,你给点好处,就会跟着你走,即使是暴动叛乱又有什么,总比饿死好点。失去了正确指挥的民众,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但很少有能做出推动社会发展的。
就象总结抗战胜利的经验一样,*说,领导国人不断的取得胜利,并带给国人利益。这两天也看了*的发言,总结了五点,我感觉他的秘书处写的好差,明显是没有生活的体会,高高在上的日子久了,对问题的认识浅了。所有的五点加起来,团结也好,联合也罢,就是没有提到给国人带来更大的利益。
有人让我看看“大纪元”,说有400万人退党了,劝我也退党。每月党费交了不少,但是连正常发表评论的通道都没有,明知道是错的也照常执行,永永远远的“一言堂”,和美国的单边主义一,嘴里面排在第一位的永远是个人利益,第二位的是领导,第三位的也许是情人小秘,剩下的精力还是混混日子的好。
我想,如果大纪元的这些人,真的是从国人的利益出发,那再怎么样也不过分;可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一个道理,中国乱了,对国人有什么好处?而他们的目的,处处围绕着使中国乱起来。也许,他们能更好的享受国外的政治庇护,或者从中国的动乱中得到更大的利益,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他们的利益,不是国人的利益。他们就忘了,生他们养他们的这一方水土,他们更现实,活着就要享受,不是吗?这样的人,连伤都不曾受过,又知道什么?!如果他们也敢象“孙志刚”一样,用生命挑战这些不公正的权威,那二次革命早就实现了,中国哪里不是民主,哪里还敢有贪官,哪里又不是桃源一片呢?
英国的一个老人,在儿子酒醉出车祸后,用余生致力于修改国家的法律条款,不要向年轻人卖酒。他一生只做一件事情,这个最终被纳入了法律条款。而中国的哲学也好,传统也罢,一生不能当个帝王将相,就不算有业,不能杀敌封疆,就不算有功,又有几人有这么大的功业啊(呵呵,那其他人是不是就不要活了)。
论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我认为,武能安邦,文能定国,只是文武搭配的比例不正常,就会产生分崩离析。“治乱世要下猛药,建盛世却需缓行。”千条万绪,提纲挈领之下,仍需逐个解决。
写了这些,都只是想引出这样一个观点:政策、红头文件、哪怕是企业的日常规章制度,即使是“无的放失”,也存在着深远的影响。作为制定者的一方,如果没有正确的认清形势,盲目的推动实施,有的时候正是得不偿失。
前些日子,接待美国的一个博士时,他说,在美国,很少有人关心政治,可是中国不一样。我想,这也许是因为中国的每一个政策的出台,都会有很多家族因此而鸡犬升天,也会有许多人因此而家破人亡,简单的说,就是和国人的生活过于息息相关了。而美国不同,他们更多的依靠法律,更少的依靠政策作为调节方式,所以关心的人就少了。
出发点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体现公平、公正、合理,就不会有足够的魅力来吸引人支持它,没有人支持的制度,也就失去了作用的范围。就象我现在打工的公司,处于成长期,存在数不清的问题、困难,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来推行制度改革,这不可避免的增大了“内耗”,内耗是最不合理的浪费。
更有甚者,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这么一批人,在照搬国外企业制度的同时,不仅忘记了中国的国情,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比如文化技术的构成,(这很久之前,就被老毛的团队认识到了的问题,至今还在中国社会广泛存在),更具有了形而上学的特点,用静止的观点处理问题。汽车都需要磨合,更何况人和制度之间,一蹴而就的事情不会很多。强行要求,立即执行,也就意味着要完完全全的停止,然后按照新的制度来操作,可是运动是一切有生命的机体的根本特征,完全停止就意味着灭亡。
记得我以前的一位老领导说过:领导的全部工作不是参加实际的生产,而是如何能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造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协调各人按照公司的方向发展,使他们认识到为公司谋效益就是为个人谋福利。那种无论什么都年终结算的方法,就是无视个人工作的最直接的方法。摩托还得骡拉,打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是再容易不过的一件事情了,而重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信心,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
在任何一个平衡中,责权利是密不可分的一体,少了哪一个,这个配置就不是正常的配置,存在就不合理,就不会长期存在。做一件事情,被授予处理这件事情的权,采用“权”所允许的所有手段,承担与权对应的“责”,享有处理事情的“利”。
如果,领导只要求你做事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