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窗外天气转向阴沉,飘雪下的犹如细雨淅淅沥沥,却无半点声音。我听到耳畔有枝桠断裂的响声,随即一个沉闷的响埋在了雪中。
遛遛又不知去哪里了,这一年,遛遛似是比以往更加的不爱呆在家里了。它似是比我这个做人的人还要忙上许多,却又不是早出晚归。昨夜出门找还未回来的遛遛,在经过锦湖看见的那个身姿挺拔,穿着黄色玄袍,长着金色短发的男子,他说他叫遛遛。
窗外传来一阵凌乱的窍门声,我皱了皱眉,随即转向平静。明华来找我干嘛?
明华,我们从小看着对方长大,可以说是发小,但我们从不对盘。通常情况下,她对于我的那些比如,喝酒、打架这两个东西,看作不良的女子同男子不知羞耻的厮混。我觉得她很无聊,但人是个很奇怪的生物,即便我懒得理她更多的时候,她都会自觉理解为,我觉得她说的很对,觉得作为女子,我这样很丢脸,觉得她的话,终于激发了我体内的羞耻之心,
好吧,偶尔我的确也会有自我怀疑的时候。特别是那群有钱的熊孩子看我不爽跟我打架后,输了又觉得对不起这个脸,然后会花钱雇人,雇十里县的混混,群殴我。一般这个时候,我都会输的很惨,浑身是伤也算常事。每每这时候遛遛都会忍不住想要帮我,但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勒令它看着就好,不准动。以至于,也有人很多很多的时候,遛遛也会因我而被揍。
在这上面,我竟是高兴的。偶尔看到遛遛陪着我哦一起受伤,吐血,我心里尽是满满的高兴。
往往这个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有人格扭曲的问题。
跟混混打架,是谈不上什么正人君子的言行的。即便是一群人打一个人,打一个女人,只要是赢了,那都不算是羞耻。
明华算是十里县里的众多乖乖女中的一员,但这个“乖乖女”体内却极具不安分的因子,否则也不会时不时的挑我的毛病跟我抬杠。如果是男的,我会一拳走过去,让他知道是么是闭嘴的深刻含义。可她怎么看都比一般的女子“虚弱”的多。每次看到她惨白的脸,扬起的拳头总会落下。
这真是一个无奈的情景。
拉开门闩打开门我漫不经心的靠在门框上,又漫不经心的看着她,她脸上有惊慌神情,一双眼睛已是朦胧。
“说吧,有什么事。”
明华很自觉的走进我家院子里,咬着下唇瓣,陷入一种是说还是不说的痛苦抉择中。
我瞟了一眼被她两只手□□的不行的米黄色丝帕,喉咙里发出一阵无奈的叹息。
“我说,你要不要说?”
她回头看我,一双脚像是不知道往哪放一般,动作踌躇。
我已是失去了耐心,坦白道,“有事儿就说吧,我不会笑话你的。”
明华很犹豫,我等了半响,想着要不要把门关上,正要动手,明华却有些惊恐的说,“霍曦儿你想要干什么?!”
我愣,转头看她,干什么,我能对她干什么?笑话!不过看在她一脸正经的样子,真是激发了我的恶趣味啊。
我假装坏笑的将她上上下下的扫了一眼,又抱着双臂好整以暇的看了她好几秒,觉得这么个样子应该跟那些混混们的那些表情也算是学的入木三分了,然后又一步一步的逼向她,道,“你说呢,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一个女的能对你一个女的干什么?”
最后有点儿没忍住,先是笑了。
“哈哈哈哈”
明华脸上乍青乍白,看的很是恼怒的样子。我也懒得理她,也不关门了,转身就要回房,“要是没事儿,就自己回去吧。我没兴趣陪你一起吹冷风。记得走的时候帮我把门带上……”
她突然几个疾步快走,站在了我的身前,拦了我的去路。我想这是决定要说了?
她果然道,“你去一趟我家。”
我说,“啊?”
她脸红道,“有事要你帮忙。”
我说,“啊?”
她似是有点儿抓狂,撂下一句话就走了,“去不去随你,遛遛也在那儿。你自己看着办!”
上一次遛遛在它们家的时候,差点儿被宰了吧……
我扶额,这还能拒绝么。
第二节
我转身回房,换了件御风的衣裳,有点儿焦急的出门了。
明华的家接近十里县的义塘塆,简单的说就是除了有很多的水以外,就是很多的树了。
她们家后院种满了竹子和杉树,跨越围墙还有梧桐啊,柏杨什么的,反正就是绿化环境做的很好的那种。什么时候一把火过去,基本是多少水车上去都救不了的那种。算是高美丽美丽和高危险集聚的地方。
她们家的品味也很独特,园丁的前一个职业是做屠夫和厨师的,因为很崇拜庖丁,便看到什么牲畜啊就像把它们劈开解一解他们的神经和骨架。以求达到庖丁解牛时的技术。但基本都失败了。也因为如此,长久以往,他看到牲畜,就想把它们解了,连大夫都没方法治他。后来那个屠夫不得不改换别的行业了,至于怎么成了明华他们家里的园丁了,我也不清楚,只知道好像也是姓明,觉得挺诧异的。
那次明园丁见了我家遛遛,便认定遛遛跟平常的狗不同,很独特,是一个根骨奇强的狗。我那时候没把他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阿洛急匆匆的过来说明华他们家园丁也不知怎么的抓着了遛遛,正要磨刀宰了它呢。我一急就让阿洛把义塘塆那边混混叫